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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相关政策问答

来源:乌鲁木齐人社局 时间:2024-05-27 作者: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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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有哪些正确的维权途径和方式?

当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话举报或直接到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现场投诉的方式进行反映;如果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诉劳动报酬。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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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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