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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绑在街头 吃瓜群众炸开了锅

来源:110法律 时间:2018-09-03 作者: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

近日这样一则视频引发网友讨论。视频中,一个穿暗红色连衣裙、粉色拖鞋的中年女子,被绑在闹市街头的电信杆上,旁边全是人。女子头顶上方,还贴着一张黄色的纸,上面写着三行字,但迷迷糊糊看不太清具体写了什么。

家庭主妇两次偷了17元钱的猪肉

记者联系上了玉环公安局楚门派出所。

民警介绍,8月28日8点30分,他们接到报警,称楚门环亚电影院旁有人盗窃。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个女子被捆绑在柱子上,就是网上流传视频中的女子。

民警迅速将该女子解绑,并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


超市工作人员小王告诉民警,这名中年妇女每天都会来超市买菜。当天看到她在生肉区转来转去,感觉有些奇怪,就盯着看了一会,看到她将一块猪肉放在包里。结账后,小王发现女子并没有把猪肉拿出来结账,于是上前拦截。两人发生争执,引来围观群众,大家怕女子逃跑,于是就将其绑在柱子上并报警。

女子头顶上方贴着的纸上,大致写着“小偷偷猪肉,惯偷”。


被绑的女子姓唐,今年50岁,外地人,暂住在楚门镇胡新村,是个家庭主妇。

唐某对自己偷盗超市猪肉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唐某交代,其在26号的时候第一次偷猪肉。当天一大早,她到超市买菜,转到生肉区的时候,抱着不被发现就没事的心理,拿了一袋猪肉藏到自己的包里,结账时顺利偷出。

尝到“甜头”的唐某,在28号又想故技重施,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并报警。唐某偷的两块肉,加在一起,价值17元多点。

民警问唐某为什么要偷猪肉?唐某回答,家庭条件一般,家里中午烧菜需要猪肉。

民警:捆绑小偷示众做法不妥

当天,楚门派出所对唐某作出了治安拘留8日的处罚。

抓到小偷,采取捆绑的行为是违法的,鉴于捆绑没有造成该女子身体上的伤害,属于情节显著轻微,所以民警对相关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记不可图一时的蝇头小利铤而走险作出偷东西的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抓获小偷后,应立即报警等待警方处理,切不可私自对小偷做出殴打捆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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