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案例解析

新疆劳务网快讯-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后典型问题详解

来源:新疆劳务网 时间:2020-12-10 作者: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
有些劳动者为了到手的工资能多一些,向单位承诺“自愿放弃社保”,也有某些单位为节省用工成本,将原本就属于员工的薪酬分拆出一部分作为社保补贴,并要求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形式与某员工进行约定:“员工放弃社保,公司将应交纳的社会保险金额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给员工,由员工本人负责办理相关保险,公司每月支付社会保险补贴450元,如果员工违约,需退还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后该员工受到工伤事故伤害致残,因赔偿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遂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并投诉至人社部门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而单位补缴社保后,也反申请要求员工返还社保补贴及利息。

处理结果:单位承担该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员工返还社保补贴。

问题评析

《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或相关协议有效吗?单位还需要缴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即,公司及员工应将各自需负担的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其他单位或个人无权收取社会保险的保险费,公司直接将社会保险费发放给员工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后,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不影响,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另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工作日 10:00-19: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9-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疆劳务网 新ICP备16003221号

地址:新疆省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创新空间211-2 EMAIL:969810472@qq.com

Powered by HSWY.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