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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劳务网快讯-“打折”工资?必须发和多发的工资!OMG!长知识了!!

来源:新疆劳务网 时间:2020-09-04 作者:新疆劳务网 浏览量:
大家都知道,工作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按正常上班每小时的1.5倍支付给劳动者。休息日加班按照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则是3倍!年假未休则按日工资的收入3倍支付。这些都是企业需要多付的工资。

那么哪些工资不发也得法的?以下七种情况就属于不发也得发!


1、带薪年休假

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法定节假日并不能计算在年假内。现在你知道你每年可以修多久的年假吗?


2、婚假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劳动者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友情提示:具体的婚假时间是根据所在城市的规定而定的)


3、丧假

丧假是指员工本人直属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员工劳动者的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5天。员工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4、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工资。


5、女职工产检、休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得扣工资。


6、工伤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依法参加社会活动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上述七种情况就是企业必须发放的待遇,你记住了吗?


那么你听说过工资可以打折吗?那在什么情况下工资是可以打折的?
1、试用期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医疗期工资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当然以上这些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事假
事假是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向企业申请,经批准的假期。
怎么样,现在了解什么是“打折”工资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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