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社部门放大招啦!
取消48项证明材料
以后办事再也不用来回折腾了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往下看!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近日,自治区人社厅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中的48项证明材料。
这48项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失业保险缴费凭证、企业新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营业执照、死亡证明、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
此次被取消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证明材料,一部分将不用再提交,一部分将通过系统内部核查办理,一部分将通过政府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方式办理。
据了解,自治区人社厅将不断加大证明材料清理精简工作力度,以“减证”推动“简政”。今后,凡能通过有效证照证明,申请人书面承诺、内部核查或是部门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将一律不再向群众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一家建材有限公司人事专干张玉超说:“很多都不用再跑趟了。”比如办理工伤保险工亡人员待遇审核时,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需要人社行政部门开具,工亡职工死亡证明、被供养人生存证明等需要公安部门出具,取消后,这些都不用操心了。
张玉超提到的通知书,将通过人社系统内部核查办理,两项证明材料将通过公安、民政、卫生系统信息共享平台核验。根据要求,对取消证明材料的落实情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认真自查,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也严禁将已取消的证明材料以变相设置门槛或变更证明名称等形式继续要求群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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